眉山茅台回收
法院受理后,卖家声称这款“茅台内供酒”是自己酒厂生产的,没有质量问题。而且瓶身标注的是“茅台内供酒”,并非“贵州茅台酒”。茅台股份公司出售的“贵州茅台酒”具有较高的 度,不可能以每瓶50元的价格进行销售,认为自己不存在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杨先生明知并未“贵州茅台酒”还要购买,而且不是为了生活消费,属恶意购买,请求法院驳回杨先生的诉讼请求。
《食品安全法》 百四十八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损失三倍的赔偿金。
经鉴定,卖家出售的白酒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故法院对杨先生要求赔偿10倍的请求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