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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国窖回收

2024-05-08

 

眉山国窖回收

但该款酒标注“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字样,存在欺诈行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费用的3倍,故支持杨先生3倍货款的赔偿请求。

对于卖家辩称杨先生属恶意购买,法院不予采纳。

较终法院判决卖家退还杨先生货款6300元,赔偿3倍货款18900元。杨先生购买的23箱酒,灵宝法院予以没收,交由灵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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